1.藥品分類
⑴藥品種類:內服藥、注射藥、外用藥
⑵管理分類:貴重藥、搶救藥、毒麻藥
2.藥品分類管理
⑴貴重藥:設有用藥登記本,護士發(fā)給病人后由病人簽名。
⑵搶救藥:設有專用清點本,每班清點有簽名,護士長每周檢查簽名。搶救病人完畢后及時補充。要經常檢查,嚴禁有過期藥品。
⑶毒麻藥:設專人、專柜、專鎖,并清點登記,每班交接并有兩人簽名。遵醫(yī)囑給病人使用,用后有登記,并保留空安瓿,專人持醫(yī)生處方及空安瓿到藥房請假。
3.藥物領取方法
⑴病人用藥由醫(yī)生開具處方,并進行登記。
⑵口服藥:從病房取回后,由藥班護士擺藥,嚴格執(zhí)行三查七對。
4.發(fā)藥及用藥
⑴按醫(yī)囑規(guī)定時間發(fā)藥,提前或推后不得超過30分鐘,以免影響藥效。
⑵用藥時嚴格執(zhí)行三查七對,準確掌握給藥劑量、濃度、方法和時間,認真核對病人姓名、床號、藥物名稱,必要時讓病人自己說出名字。
⑶口服藥做到發(fā)藥到口,及時收回空藥瓶。
⑷用藥后應觀察藥效和不良反應,如有過敏、中毒等么應,立即停用,并報告醫(yī)生,做好記錄、封存及保存樣品準備檢驗等。
⑸做好用藥知識的健康教育。病人應知道使用的藥物名稱,作用及注意事項,掌握正確的用藥方法。
5.病房藥品的使用及保管
⑴藥柜隨時保持清潔整齊。
⑵內用與外用藥品分開放置,靜脈與肌注藥分開放置。并按有效時限的先后有計劃使用,定期檢查,防止過期和浪費。
⑶口服藥存放于原裝藥瓶。
⑷靜脈用藥現配現有。皮試液配制后注明日期、時期,限2小時內使用。溶媒使用要注明開啟日期、時間,限24小時內使用。
⑸胰島素、肝素、疫苗、干擾素等放置冰箱內保存,定期檢查,避免過期。
⑹易被光線破壞的藥物應避光保存,如維生素C、氨茶堿、硝普鈉、腎上腺素等。
⑺搶救藥放在搶救車內,每日清點有簽名,用后補齊,便于急救時使用。
⑻易燃、易爆的藥品放置陰涼處,遠離明火,如過氧乙酸、乙醇、甲醇等。
6.毒麻藥管理補充細則
⑴病房毒麻藥品只能供住院病人按醫(yī)囑使用,其他護士不得私自取用、借用。
⑵設專柜存放、專人管理、嚴格加鎖,并按需保持一定基數,每班交接班時,必須交接點清,雙方用正楷字簽全名。
⑶見醫(yī)生開醫(yī)囑及專用處方后,方可給該病人使用,使用后留下空安瓿。
⑷設毒麻藥使用登記本,注明病人姓名、床號、使用藥名、劑量、使用日期及時間,護士用正楷字簽名。
⑸定期檢查藥物有效期,避免過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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